10月14日,经法学院于博识楼A402召开第四届大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(以下简称自管会)第一次例会,会议由经法学院自管会执行主席刘鑫喆主持,第四届自管会全体成员参加了本次会议。
会议伊始,学院学办主任李路云对自管会新成员表示热烈祝贺与欢迎,指出自管会以“四自”为核心,是承载责任和使命的学生组织。她对成员提出三点期望:明确“服务者”定位,当好学院与同学的沟通桥梁;平衡学习与工作、个人与集体关系,做到双赢与协作;培养执行力、创新力、领导力三种能力,为自管会的建设和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。
会上,自管会主席刘鑫喆下发了《经济与法律学院大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章程(试行)》《经济与法律学院大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管理规章制度(试行)》,对上个月的工作和发现的问题总结,并对本月工作提出“端正思想、实事求是、顺畅沟通”三点要求。自管会副主席兼学风建设与学业促进中心负责人胡涛聚焦十月重点,围绕早自习缺勤对接和晚自习手机管理,部署精细化举措以提升协作效能与自习管理质量。副主席兼社区自律监察中心负责人张羽越复盘九月查寝工作,明确十月将从“建强队伍、奖惩分明、化解抵触、以理服人”两方面改进,强化队伍建设与同学沟通,推动工作落实。
最后,各部门召开部门工作会议,由各部门负责人总结阶段性工作,部署下一阶段重点任务,针对部门近期问题,负责人引导部门集体探讨,合理分配任务,明确时间节点,为部门工作的有序开展和高效推进指明方向。
此次例会不仅为自管会成员提供了清晰的工作导向,更为今后自管会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。在今后的工作中,全体成员将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和更加务实的工作态度,投入到自管会的各项工作中去,推动学院学生工作高质量发展。







